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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年04月11日 上一版  下一版
福建发布若干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
文章字数:950
 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,中小微企业基数大,在民营企业群体中占比高,撑起了民营经济的“大半壁江山”,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。4月8日,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“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近日,省委办、省政府办印发了《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《若干措施》围绕建立工作协调机制、鼓励创新转型、支持发展壮大、加强要素保障、优化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八条具体措施,综合施策,以更大的力度、更实的举措支持福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。
  《若干措施》坚持系统协同,既增强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协调性,也注重部门间的协同。对国家、省级层面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内化、细化、转化,从扩大有效需求和提高供给质量双向发力,加强科技、财税、金融与用工、用地、监管执法等政策的协同配合、同向发力,增强支持政策的一致性、协调性。同时提出建立省级工作协调机制,“一月一协调”“一季一调度”督导政策落实,及时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政策、技术、市场等困难问题。
 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,为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,针对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特点,《若干措施》延续、优化了一批受惠面广、支持力度大、契合需求期待的惠企政策,为市场投资经营活动创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。比如,对之前推出的、企业反映较好的“对入选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”等政策将延续下来,并适当优化、拓展适用范围,让好政策惠及更多的中小微企业。
  从中小微企业的需求出发,围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,力求务实管用、取得实效。比如,针对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科技创新短板问题,《若干措施》从支持技改提升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、创新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,既有对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资金支持,又有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共享服务。针对中小微企业反映突出的市场需求不足、生产经营困难问题,《若干措施》从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协同、开拓市场、支持参与“两新”和政府采购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,既有开展70场以上“手拉手”供需对接活动,50场“福品销全球”展会,又有支持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消费品以旧换新预拨资金比例,提高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等政策干货。 (陆秋明 沈孙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