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版阅读请点击:
展开通版
收缩通版
当前版:03版
发布日期:2024年06月07日 上一版  下一版
福建连续45年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
文章字数:1117
  本报讯 6月5日是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规定的环境日。5月30日,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,介绍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。
  2021年3月,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指出:“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。要接续努力,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。”
  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、厅长许碧瑞介绍,2023年,福建省着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,筑牢生态安全屏障,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,全省森林覆盖率65.12%,连续45年居全国首位。全省已有44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(市县),9个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,数量覆盖全省过半市县,同时还获评3条全国美丽河湖、3个全国美丽海湾,武夷山国家公园、福州福山郊野公园、明溪观鸟等3个案例入选2023年“国际生物多样性日”优秀案例。福建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、稳中有进、持续居全国前列,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4年优秀,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。9个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8.5%、同比上升0.9个百分点;主要流域优良水质(Ⅰ~Ⅲ类)比例99%、同比上升0.9个百分点;近岸海域优良(一、二类)水质面积比例88.7%、同比上升2.9个百分点。
  过去一年来,福建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、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,深化美丽城市、美丽乡村、美丽河湖、美丽海湾、美丽园区“五个美丽”建设。分区分类分步推进钢铁、水泥、玻璃、陶瓷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或深度治理,完成90%的小型燃煤锅炉转型退出;深化闽江、九龙江等重点流域和全省畜禽、淡水养殖污染治理,加快水口库区网箱养殖清退,系统推进工业、农业和生活污水治理,完成90%的入河排污口整治;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、岸滩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、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,常态化清理海漂垃圾;强化土壤污染风险源头防控,严格危险废物环境监管,推进全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福州荣获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(上海奖),厦门、三明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。
  福建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,坚决打击恶意排污、监测数据造假、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,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512起,《环境保护法》“四个配套办法”案件468起,移送涉刑案件53起,挂牌督办82个突出问题;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,推动出台《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》等地方性法规,制定《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》等政府规章及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》等地方标准;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、市场化生态激励机制,健全生态保护修复投入、生态保护补偿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,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工作法,不断拓宽“两山”转化的实践路径。
  (陆秋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