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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年03月01日 上一版  下一版
福建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
文章字数:1193
  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。”福建省林业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林旭东2月28日在福建省政府新闻办“惠企利民政策”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》,加快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林改先行区步伐,大力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,福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《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》(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  福建省森林覆盖率常年保持全国首位,植被生态质量和生态文明指数均居全国首位,林业产业总产值居全国前列,2023年被列为全国建设的三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。近年来,福建不断深化林改,破除瓶颈制约,有力促进了林业绿色发展、林农增收致富和林区繁荣稳定。
  《实施方案》具体提出建设先行区的十大举措:
  一是在推进“三权分置”上先行。重点是在林地延包、林地流转等方面先行。
  二是在优化林权管理上先行。
  三是在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上先行。重点是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、鼓励探索林票和股份合作经营等方面先行。
  四是在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上先行。重点是在优化公益林布局、开展非重点区域天然林抚育和复合生态修复、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、探索林业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先行。
  五是在创新采伐制度上先行。重点是在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、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、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、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人工商品林等方面先行。
  六是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。重点是在扶持培育绿色富民产业、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、加强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、加大林业机械补贴力度等方面先行。
  七是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。重点是在健全公益林补偿、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制度等方面先行。
  八是在拓展林业碳汇上先行。重点是在健全监测体系,引导参与碳中和,稳步推进开发与交易等方面先行。
  九是在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上先行。重点是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林业信贷支持、财政加大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保障等方面先行。
  十是在推进提升管理服务上先行。重点是在健全林长制、强化行政审批服务、加快智慧林业建设等方面先行。
  据介绍,《实施方案》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,“内容丰富,干货很多”,提出了一系列“利民惠企”政策措施。在放宽采伐限制方面,立足于放宽放活,对人工商品林采伐,取消主伐年龄限制,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;对林农小额采伐,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,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,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。
  林旭东表示,下一步,将选择16个县(市、区)开展“多方得益、多式联营、多重服务”的“三多”改革试点,努力推动全省林改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,进一步构建权属清晰、责权利统一、保护严格、流转有序、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,更好发挥我省在全国林改中“探路子、出经验、做示范”的作用,为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强省建设,更好实现生态美、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 (林潞)